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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地下车库设置多重道闸的隐藏真相

发表于2019-11-29

    近日乌鲁木齐也迎来了自己的寒冬,小编已经秋裤加身。虽说不能完全阻挡凛冽的寒风,但也还算能抵御彻骨的寒气。当然了,小编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平时一定要多看天气预报,多多了解气候变化,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多一份保障。

    不过,近日小编听到一则发生在本市的更加让人寒心的消息。某小区车库实施了多重道闸,对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说实话,小编也是头一回听到这骇人听闻的消息。经过深入了解,小编发现此事大有文章。

    据该小区业主反映:近日在紫禁城紫祥园小区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在地下车库设置了第二道闸道,导致许多没有买车位的业主只能将车停在入口处1、2、3栋楼约100多个临时车位,进而造成了许多业主的车被堵在路上。据悉,该小区共计地下车库有5000多个车位,而其中有3000多个车位被该房地产经纪公司所购买。剩余的2000多车位究竟在哪里?会不会也被第二道道闸栏在了里面?(摘自于西山这些事儿)

    小编特意查了一下该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履历,这是一家于2013年06月注册的新疆本土企业。该公司于2015年至2016年被诉讼5起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和商品房销售纠纷,均是该小区开发商和该房地产经纪公司之间的纠纷。为什么时隔多年,现在又会出现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和该开发商名下小区相互纠缠?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纠纷?还是该经纪公司对于当初官司的结果愤懑不满而进行的报复?又或者说是双方又达成了某一种妥协?这里边的水到底有多深?有多少是见不得人的?细思极恐。
   《物业管理法规》中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的权利第八条明确表示:对物业公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国家《物权法》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十 条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明确表示: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主宅、经营性用房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及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姑且不论,该房地产经纪公司是否买了3000多车位的真实性及其各中原委,小编不禁想问:其设立到二道道闸是否合法?是谁给的权利,让其这么肆无忌惮?就算该房地产经纪公司买了3000个车位,那也紧紧是3000个车位的面积是私有的,其余场地空间都是共有的吧?

不管是哪一种你浓我浓,小编想无辜的是业主,是那些迫于无奈,不得不忍受寒冷、不得不徒步行走千米才能到家的步履蹒跚的老人,亦或是邯郸学步的小孩儿,更甚于劳累了一天的上班族。他们的权益谁来保障?他们所损失的利益又要谁来补偿?
    小编相信此次事件的曝光不是偶然而是必然。这说明在当今社会确实存在这类不合乎情理更甚于违法乱纪的事儿,此次事件的曝光也提醒广大业主要多了解和接触国家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发生,小编恳请各大网友跟小编一起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力度对其进行整治。最后对于本次事件,您有什么看法?请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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