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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盐城市区又一违法建设被强拆

发表于2007-12-28
昨日(24日)上午,盐城市亭湖区政府和盐城市规划、城建、城管、房产等部门联合对位于该市市区原通榆南路的一处违法建设实施了强制拆除。
为盐城市串场河景观带项目房屋拆迁一事,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对被申请人的房屋予以补偿,而被拆迁人对补偿方案不予接受,并提出了以房屋合法面积57.04平方米置换114.08平方米的安置房,对自行搭建的10平方米左右的车库算合法面积;在本身房屋评估价含楼层差的基础上再加15%的楼层差;分摊公共设施面积,包括土地、卫生所、公厕、路面等要求。
该市土地储备中心认为,对张某户的补偿方案符合政策规定,而张某的要求则超出政策规定的界限,故未能达成协议。
据了解,该户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57.04平方米,拆迁人对该户补偿安置提出两种方案:一是货币补偿方案,合计为15.9275万元;二是产权置换方案,即产权调换地点为东圣花园或提供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均价为2290元/平方米,车库按1200元/平方米计算,其补偿款由拆迁人代为转给供房单位,不足部分待实际签订购房合同时由被申请人按实与供房单位一并结算。此外,被拆迁户可以自行过渡,过渡费用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但张某户没有接受该补偿协议。
经盐城市建设局行政裁决,张某得房屋拆迁补偿费为15.92761万元。12月17日,亭湖区政府向被拆迁人下达了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
此外,昨日,相关部门还对位于原通榆南路的一处危房实施了强制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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